CC

随着论文完成了由《报刊文摘》到《参考消息》再经我生花妙笔达到《三联周刊》高度的完美蜕变,我不得不停下我罪恶的鼠标思考下所谓的知识版权问题。

这个……在中国有么?

前些天看到一个法律专家创造的名词CC——creative-commons。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协议,加入这个协议,你可以将版权申明的“All rights reserved (保留所有权利)”改为“Some rights reserved(保留部分权利)”。在互联网上,绝大多数人创作作品的初衷是与人分享,并非商业用途,如果按照传统方式保留所有权利,要求凡转载必须取得作者同意,实属不现实。如果我允许任何人转载不用事先征得我同意,只须声明是转载为我的作品,不仅体面地捍卫了作者的权利,体现了作品的初衷,也促进了互联网的有序发展,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

这也是个很有意义的协议。尽管加入这个协议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保障(参见Licence Draft),但是对于现在知识产权一边混乱的互联网却实在是件好事。加入这个协议,您可以“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本作品”,也可以“创作演绎作品 ”,但是“您必须按照作者或者许可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即被不少人概括为“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

从网上搞了两个宣传片,深入浅出。

台湾人搞的:

老外的:

一开始觉得挺新鲜,后来发现很鸡肋。起码在中国是这样。在Leica中文站上搜到一篇《摄影师,请拒绝Creative Commons》,2007/12/21 08:58 | by Lancelot23 ,转载如下:

上周,Creative Commons刚满5岁 —— 在图片共享网站们的大力推广下,CC的影响力在过去5年中飞速增长,中文版CC协议亦开始进入中国,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可,不过,对于摄影师来说,尤其是认真的对待自己作品的拍摄者来说,我们需要告诫你:请谨慎使用Creative Commons —— CC也许和你想象中并不一样。

美国,不仅专业摄影师,高端爱好者也已经开始拒绝采用Creative Commons版权标识,他们认为存在三点问题:

1.Creative Commons在减少职业摄影师的收入

2.Creative Commons在成为大企业牟利的资源——某些公司的管理人员喜爱CC版权资源甚于第三世界的廉价劳力

3.Creative Commons本应该让你的作品更容易被共享,结果却让版权问题更复杂,甚至导致法律官司

注意:在共享的名义下,Creative Commons要求你放弃部分或所有版权,这直接产生一个有趣的问题:当你放弃版权,究竟谁获得了收益?

理论上说,如果我们均遵守CC版权,那么我可以在我的Blog上使用你的Flickr图片(我获益了),然后在Blog上贴出你的Flickr链接,给你带去流量,甚至可能给你带去几个新客户(你也收益)。

现实却截然不同:如果有人真的想要用你的照片,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理会所谓的Creative Commons,尤其是在他认为自己是非商业用途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这才是实际进行的规则。

Creative Commons真正改变的并非个人使用,而是商业使用,商业公司才是从CC系统中获益最大的人:在没有CC的时候,商业公司以及广告公司必须与你联系,获得你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后才可以使用你的图片,而CC出现后,成千上万摄影师或有意或无意地永久放弃了自己的图片版权(注意,CC版权是具有永久性的,一旦选择再无反悔)——摄影师原本为了高尚的理想主义目的做出的牺牲,立刻成为商业公司掠夺的宝库:bingo!一个巨大的免费的图片库出现了。

当然,你会说,“我可以选择非商业用途授权来避免这些事情发生”—— 前提是:

1.你清楚明白了解各个CC版权的区别,并做出正确的选择

2.你发布照片的平台清楚明晰界定各个CC版权的区别、甚至区域区别

3.你发布照片的平台以及世界上其他人对“非商业用途”有统一的认识

发现没有?即便你对CC了如指掌,选择了正确的版权,“非商业用途”的界定依然是个极为复杂的问题,考虑以下几种情况,是否属于“非商业用途”:

1.如果我在使用你照片的Blog上放置Adsense广告?

2.如果我用非商业用途照片建立一个靠广告维持的网站?

3.如果我在收费讲座的PPT中使用到你的图片?

4.如果我出版一本你的画册,但是只卖印刷成本价,或者标价中算入我的时间、劳力成本?

除此之外,CC还有很多奇怪复杂的问题,例如一个也许你并不知道的事实:你在美国Flickr网站上保存的照片的CC版权,在中国无任何法律效用——法律是根据国境而不同的,除非美国Flickr愿意提供“创作共用2.5”授权,很明显这也是mission impossible.

也许你会说,无所谓,我放弃照片的版权,让我的作品出现在《时代周刊》上也不错,而现实中更有可能发生的是,Google Adsense某个“XXXX医院XX疾病”上贴出你Flickr里的照片——谁让你放弃了图片版权呢?

共享与自由是崇高的理想,但是,现实告诉我们,越是崇高的理由,越容易被更大的邪恶所利用。

BTW.本文讨论的均为图片版权,与文字版权无关,同时谨向为摄影师版权权利斗争的玛格南图片社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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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t 2008.05.30 10:22, 凤尾鱼溪 CHINA Windows XP Internet Explorer 7.0 said:

    我认为啊,对于普通人来说,CC还是有好处的。一来,也许他用的比他给的要多,二来,如果他因为被转贴而在行业内出名了,也不是件坏事。
    所以CC只适合普通大众,不适合高精英分子。确切地说,它更适合不会以此为牟利的人群,或者想要“招商引资”的未来高精英分子。他们现在需要的也许只是社会对自己的肯定,然后才会开始走上收费的道路。所以上述所说应该是“成名的代价”吧,呵呵。
    以后应该是这样的,想要得到高质量的图片,就必须付费给高级摄影师。免费得到的只能是质量一般的图片。只是现在市场还没有达到如此理性的秩序。
    愚见。

    [Reply]

  • At 2008.05.30 13:53, ronin CHINA Windows XP Internet Explorer 6.0 said:

    你好,精英。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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