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就走到头了,校东的樱花开了,海棠花开的也不少,如果我没认错,还有牵牛花。中午走在学校的中央大道上,两旁的法国梧桐上的絮儿已经开始飘了,这一切都仿佛在对我说,你看,南京是有春天的。只不过春天短了点,春天是一年四季的青春期,又有谁的青春期是长久的呢?
这个月初我去了一趟北京。具体几号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如果多年以后我想知道,也不困难,因为那天是两会召开的前一天,我们和最后一批代表一起到达了首都,京城里庄严肃穆,进入二环以内每隔五米就有一到两个城管或是保安,距离远了还会有特警部队的车辆,这让你不必担心你这个外来人口有被打劫或者扒窃的危险,同时,也让你心存畏戒,不敢有半点亵渎的想法。
我是在收到ETS延考成功的通知后三天决定去北京的,那时已经是两月底了。去掉我在北京的日子,剩下的时间也就一个礼拜。说来也巧,本来就准备的很匆忙,在考前1周准备延考被告知华东的考位全部已满,要等到五月,于是准备硬着头皮上。隔天和秀才喝酒的时候得知他复习的比我还差,已萌生退意,于是准备碰碰运气,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考G的孩子复习的都很好,没有申请的,退考的位子自然就留给我了。
老实说在我反复追问自己出国的意义并埋怨考试的同时,我觉得考G确实还是带给我不少的收获,远在获得那块敲门砖之上,比如说它让我找到了一个更系统的资料分类法和一个适合自己的记忆系统。更重要的是,它从一定程度上重新唤醒了我的思考,那是我萌生在初中迸发在高中渐渐消失在大学的哲学思考。
作为一个工科院校的学生,我已经变得很世俗了。当然,这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坏处,毕竟,还不低俗嘛。但这种思维的形成,对成长和发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在与新朋友交往的同时,我们往往会问到他们的专业,紧接着就是那句:以后出来是干嘛的啊?
在学校学了多年的马列主义,虽未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信徒,但对其他主义也知之甚少,不知道是前者还是后者更加可悲。GRE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机会,开阔的胸怀,广博的知识,严谨的逻辑,这是这门考试所追求的,AW,不比字数,只比思想。
就好比那篇谈论法律的Issue:
There are two types of laws: just and unjust. Every individual in a society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obey just laws and, even more importantly, to disobey and resist unjust laws。这个问题我从来就没有思考过,甚至也从来没有想到过。可能在很多中国人的意识里,法律都是崇高的,不容置疑。中国的种族意识没有美国强,奥巴马就职演讲时引用的三个例子 buses in Montgomery,the hoses in Birmingham和a bridge in Selma其实都和非正义法律有关。
第一例有关二十世纪中期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种族隔离法。第二例则发生在1963年春天,马丁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城领导一场为黑人争取工作,并反对禁止黑人在“白人餐馆”就餐的斗争。警察使用了警犬和水龙对付抗议的群众。全国人民通过电视看到了这一行为。人民愤怒了。当警察逮捕了马丁以及许多儿童,并且在拖往监狱的途中进行殴打时,这一愤怒升级了。在狱中,马丁写了《来自伯明翰监狱的信》。他指出,人们既有遵守正义的法律的义务,又有反对非正义的法律的义务。他引用了罗马天主教圣·奥古斯汀的话:“非正义的法律实非法律。”……
一场考试就是一次旅行,一次旅行也是一次考试。它让你开始重新思考,那些你在的青春期就曾经思考过的问题。
你看我啰里八嗦的说了一大通,还没有碰到正题。你就知道我的用意了,太长的前戏,往往预示着短暂的高潮。写了这么多,我终于明白,我一直迟迟不肯动笔,很可能是因为,怕写糟了那份美好的回忆。


































别说,细细体会大多时候真比强行留下,来的有意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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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戏好,高潮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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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3用的很HI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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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思考过de 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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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可为学生文笔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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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ei, 我靠,又是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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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篇著名的issue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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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法律类的我直接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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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上北京行之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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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看不见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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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北京考GRE?
你准备出来继续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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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回来南京考的~~GRE也能增强科研能力的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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